变更法人
分立
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。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,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。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,法人代表变更,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。法人分立,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。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,指解散原法人,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。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,指原法人存续,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。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,需要有分立的决定、债wu分配合同,昆山变更,对债全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全人请求青偿债wu或提供扌旦保。
变更法人所需材料
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企业加盖公章);
2、《特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企业加盖公章)及特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分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3、《公司(企业)法定代表人登记表》(本人签字,企业加盖公章);
4、主管部门(出资人)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、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;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;章程规定职务空缺、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,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“章程规定职务空缺,法人变更,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”。
5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guo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,股东股权变更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;
6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。
注:依照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。
《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》、《特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、《公司(企业)法定代表人登记表》可以通过下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木几关领取。
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。
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企业加盖公章。
公司股权变更程序
申报资料
1、公**定代表人签署、公司盖章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。
2、《特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;及特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分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。
3、原股东会决议。(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,自然人股东签字,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) 主要内容:(1)转让双方当事人、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、受让者,其他股东**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;(2)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;
4、股权转让协议书。(转让双方签署,自然人签字,自然人以外的盖章) 主要内容:(1)协议双方的名称(姓名);(2)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;(3)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;(4)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;(5)订立协议的时间、地点、生效方式;(6)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(包括违约责任、争议解决途径等)。